苑裡(蓬山)-大甲帽蓆發祥地
文章出處:苗栗縣苑裡文史協會 林坤山撰文
大甲蓆是道卡斯(大甲)族,崩山(蓬山)社群的傳統工藝,手藝由番社傳入漢莊,康熙中葉,崩山(蓬山)八社,業已歸順朝廷,番、漢相互同化,迄今三百餘年,苑裡地區舊名蓬山,是大甲蓆編織的發祥地,也是主要產地,帽蓆是地方的文化資產,如今族人漢化,族語失傳,臺灣是移民社會,許多地名、物名,是由族語之語音,音譯為漢字使用,用閩南語、北京語或客家語,同一句話音譯字也各異,音譯的名詞,只可用字音,不可用字義,溯原清本,本文探究大甲錫名、地名及族民之源起,記述清領、日治時期,草編之發展與興盛,並將製品種類、編織材料、編織過程、工法及成品加工,作簡略敘述,讓關心大甲蓆帽之讀者,有初步的認識。
一、「蓆名」、「地名」、與「族稱」的源起
大甲帽蓆與大甲地名,都源自道卡斯族的族稱;日人安培明義在《臺灣地名研究》書中解釋「大甲」地名是因附近道卡斯族的大甲社而起,而大甲社名稱的由來,根據荷蘭人的記錄是當地人自稱的音譯,荷蘭人所記大甲漢以北至新竹一帶人自稱為(Tao kas)。張致遠在《斗葛族人》記載「新港社年齡六十歲以上的人,稱自己為斗葛人。」是族語之語音用客家話的音譯,同是道卡(大甲)斯族,族稱。洪敏麟《台中縣地名沿革專輯》記載「大甲之地名譯自道卡斯平埔族之族稱(Tao kas)」。聞南語「大」的發音「Tai」或「Ta」,甲為「kah」,併為「Tai–kah」與「Tao kas」近音,台灣開發伊始,由南向北拓展,大甲位在道卡斯族境域最南端,外地人由南向北,進入道卡斯族首到之地,外地人以族稱為地名,是大甲地名的源起。大甲帽蓆編織手藝,源自道卡斯族番社,康熙五十四年(1715)北路營參將阮蔡文(註3),住防諸羅縣以北,親哨淡水,他留下「大甲婦」詩文中,記載道卡(大甲)斯族婦女,善織麻縷。雍正五年(1727)(註4)苑裡社、房裡社、雙寮社道卡斯族人,首先採苑裡溪、房裡溪、雙寮溪下游溼地,野生三角草,粗織草簾,及日常用品如手袖(俗稱手褲)、茭袋仔(族語音-加志仔)之容具,成為本地常民實用的家具,因此編織手藝由番社傳入漢莊,漢民將草蓆稱之為「大甲(Tai kah)蓆」也,稱為「番仔席」,是草蓆名稱的由來。
二、清領時期的發展
道光年間,野生草源不足,苑裡北勢莊人陳水的妻子,在自家水田栽種,因供織蓆之用,因名蓆草,今學名「大甲蘭草」,同時織品也由自家使用外,作為禮品贈送親友。手藝也益精巧,當時海翁窟(大安港舊名)、雙寮頂溫寮港、房裡蓬山港(又名土地公港),有帆船與泉州、廈門、福州、通航、三郊(泉郊、廈郊、北郊)商人互相往來,購買自用或為禮品贈送友人,因此銷售數量日增。同治年間新竹、台北大稻埕、中介商前來本地採購,轉售到大陸各地銷售,成為地方特殊商品,因此編織工作成為本地婦女的經常副業,手藝因相互傳習,傳入鄰莊,或因婚嫁隨入他鄉,從事草編者日眾、區域也隨之擴大;同治十年(1871)陳培佳《淡水廳志》記載「番仔蓆(大甲番女取草織之,甚精緻。一張價數十元,或一、二元不等,近漢人亦多效之者)」,沈茂蔭《苗栗縣志》記載「番仔蓆:大甲、苑裏等處婦女多善織者」。光緒十七年(1891)沈志澂《全臺遊記》中,由苑裡房裡、大甲,到大甲溪記載「余來時適逢陰雨,守溪二日,竟不得渡,溪闊多籐,溪人織草為蓆名曰大甲草蓆」,可見「大甲席」之名,是地方常民傳統的稱呼,而織草為席,已普遍於本地鄉村。
三、日治時期帽蓆業的興盛
明治三十年(1897)苑裡初設辦務署,署長淺井元齡,原任苗栗支廳財務長,對苑裡地方固有物產-草藺編織,極為重視,從事調查研究與產品推廣,當時調查苑裡地方職工八百三十五人,其中手藝精巧有六人,能編蓆、煙袋、票包、帽子、蒲團,為適應日本人喜愛,招集本地手藝精巧女工及西勢庄洪鴦母女,模仿紳士帽(因有帽簷俗稱「簷帽」)編織草帽,接受囑託訂製,當時日本內地人,與本地人往來頻繁,大甲蓆及草帽、煙袋、訂製數量日增,技術更熟練。明治三十三年(1900),地方商人提供帽、蓆等編織品,參加京都萬國貿易博覽會,榮獲銅牌獎。明治三十四年(1901)苑裡辦務署向總督府層報「大甲蓆編製相關事項調查」,是大甲蓆製造第一份田野調查資料,內容相當詳細,唯苑裡與大甲兩地,針對編織起源,販賣沿革說法各異。明治四十年(1907),本地商人提供帽、簾等編織品,再次參加東京萬國博覽會,榮獲銀牌獎,從此大甲帽簾等編織品,名聞海內外。據《臺中縣鄉賢傳》大甲區長朱麗傳記載:「當時民見苑裡婦女以編織藺草為帽,又參觀明治三十三(1900)年京都萬國貿易博覽會,發現草帽生產將大有前途,遂與杜清、李城創設帽蓆工藝,指導大甲地方婦女編織以為副業,明治三十六年(1903)被選為大甲帽蓆株式會社社長,奠定大甲帽蓆聲名,每年為地方賺取四、五百萬元。」從此大甲與苑裡同為帽蓆產銷重鎮。
四、編製品種類
傳統的產品—大甲蓆、手褲、茭志仔、帽子、煙袋、蒲團(座墊)。
日治後產品—大甲蓆、大甲帽、蒲團(分圓形與正方形)、煙袋、錢包、木屐墊、籃子(手提袋)、蓆塊等。
磚瓦業
磚瓦業曾為苑裡地區的重要經濟活動,在鼎盛時期有12家磚瓦公司,由於苑裡地區土質優良適宜製磚,因此產品行銷在全台各地甚獲好評,也讓「苑裡磚瓦」的美名享譽全台。隨著時代變遷,鋼筋水泥樓房逐漸取代了傳統宅院樣式的建築,使得傳統的瓦窯產業急速地萎縮,苗栗苑裡目前僅存一間磚廠,該廠區保有兩條隧道窯,一條為長達162公尺燒製紅磚用的燒成窯,另一條則為烘乾用的乾燥窯。
蓬山港
文章出處:苗栗縣苑裡文史協會 林坤山撰文
蓬山是苑裡的古地名,出海處之港口稱為蓬山港,是苑裡地區漢民渡臺登陸港口,也曾是苑裡地區產業與生活用品集散港口。依據苑裡鎮志所載:進出土地公港船隻,在夜間都能海平面見到一點紅光,有如今日之燈塔,指引著在茫茫海中的船隻,以前的人都稱這個紅光是「土地公火」,「土地公港」的名稱即由此而來。
蓬山港,何年水災、港區聚落、棧間(倉庫)、流失或埋沒,港口淤積,港務何時游苑裡港取代,有待考證,據稱因為一場大水災,使房裡溪河道北移,村落流失,土地公港就此沒落,成為歷史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