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水利署權管環境敏感地區相關查詢事項,自114年7月1日起,請逕至「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辦理。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4年5月29日經水工字第11405108150號函)
二、申請人/申請單位預查作業:「河川區域線上查詢系統」。
(1)無需帳號密碼,輸入土地相關資訊,即可進行查詢作業,可快速判斷土地是否“緊鄰-鄰近-遠離”中央管河川區域(含區域排
水設施範圍及海堤區域)。※請於上午或假日離峰時段查詢,以免系統延遲或查詢筆數到達上限。
(2)系統操作說明及預查結果說明:請參閱「相關檔案」。
三、複查申請:進行預查後,土地係“緊鄰”或“鄰近”中央管河川區域(含區域排水設施範圍及海堤區域),並對預查結果有疑義者,
請土地利害關係人或業務單位備妥以下資料向本分署提出複查申請:
(1)敏感區查詢表:請至「相關檔案」下載填列。
(2)土地資料電子檔(格式為.shp、.dxf或.dwg)。※如以「紙本方式」申請者,得檢附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
(3)提出複查申請者,請務必先行預查,且每次限查10筆以下之土地。 倘有“急件”或“大批查詢(10筆以上)”需求者,請改洽
「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辦理。
四、本分署將依申請書件辦理複查作業;如為縣市管河川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者,請逕洽各地縣市政府水利單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