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背景
為強化供水韌性,百年大旱後,再生水成為政府科技造水的重點工作,由於系統再生水多來自於生活排放之廢汙水,具有水源穩定的優點,再生水的使用,對於科技業是穩定產能及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雙贏選擇。
推動情形及效益
營建署自102年起開始執行再生水廠開發,並與水利署、特定園區主關機關(工業局、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地方政府於桃園、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等地區合作推動。
目前行政院已核定推動本島16案再生水廠,未來完成後總計每日可增加62.9萬噸穩定水源,可降低降雨依賴及提升供水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