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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背景

為強化供水韌性,百年大旱後,再生水成為政府科技造水的重點工作,由於系統再生水多來自於生活排放之廢污水,具有水源穩定的優點,再生水的使用,對於科技業是穩定產能及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雙贏選擇。

推動情形及效益

營建署(現.國土署)自102年起開始執行再生水廠開發,並與水利署、特定園區主關機關及地方政府於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及高雄等地區合作推動。

目前行政院已核定推動本島16案再生水廠,未來完成後總計每日可增加63.4萬噸穩定水源,可降低降雨依賴及提升供水穩定。

16案再生水廠

 興建中進度

興建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