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修正公布之「水利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08年2月1日施行
107年6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6601號 總統令公布修正水利法條文 新增第七章之一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新增第八十三條之二至第八十三條之十三及第九十三條之九至第九十三條之十一條文;並修正第九十九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