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法第2條中有規定,水為天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因此如果要使用水或收益,必須要依據水利法規定提出申請,也就是所稱的水權登記,完成後才有對於地面水或地下水,使用或收益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