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
西元 |
月份 |
機關沿革變遷介紹內容 |
民國30年 |
1941年 |
7月 |
˙成立「行政院全國水利委員會」。 |
民國34年 |
1945年 |
|
˙台灣光復,原水利組合業務,由台灣省行政院長官公署農林處接辦 |
民國35年 |
1946年 |
6月 |
˙改組為「行政院水利委員會」。 |
民國36年 |
1947年 |
1月 |
˙擴編為臺灣省政府農林處農田水利局 |
7月 |
˙農林處水利局興建,設廳公共工程局之防洪業務改組為「建設廳水利局」 |
9月 |
˙興建斗六大圳,將嘉南農田水利會斗六分會劃出,成立「斗六農田水利協會」 |
11月 |
˙台灣各地卅五個「水利組合」與十五個「水害預防組合」更改名稱為「農田水利協會與防汛協會」 |
1月 |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由日治時期之總督府農商局耕地課擴編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農田水利局」。7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為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主管防洪工程之公共工程局、水利組與農田水利局合併成立「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利局」;陸續成立宜蘭、三星、桃園、湖口、新竹、臺中、草嶺、員林、北港、斗六、岡山、阿公店、高雄、屏東、鹽埔、臺東、花蓮工程處與高雄、蘇澳轉運站以及水文、測量總隊。4月,行政院水利委員會再改組為「水利部」,隔年5月正式公布。 |
民國37年 |
1948年 |
1月 |
˙省政府公布「台灣省各地水利委員會設置辦法暨台灣省水利委員會組織規程」
˙成立「台灣省水利委員會聯合會」 |
民國38年 |
1949年 |
3月15日 |
˙行政院改組後,裁撤行政院水利部。5月公布《經濟部組織法》,經濟部下設置水利署。12月同中華民國政府機構播遷至台灣。 |
民國44年 |
1955年 |
9月 |
˙行政院公布「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民國45年 |
1956年 |
9月1日 |
˙將名稱由「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利 局」改稱為「臺灣省水利局」,仍隸屬建設廳,為省屬三級機構。 |
5月 |
˙將原宜蘭、新竹、臺中、員林、北港、阿公店、屏東、 台東、花蓮、斗六、岡山工程處改稱為一至十二工程處,其餘則裁撤。9月1日,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利局改稱為「臺灣省政府水利局」,仍隸屬建設廳,為省屬三級機構。 |
民國46年 |
1957年 |
6月13日 |
˙「台灣省水利委員會聯合會」改為「台灣省農田水利協進會」 |
民國48年 |
1959年 |
10月 |
˙增設機械修理廠、機械工程隊。 |
民國49年 |
1960年 |
5月 |
˙增設四個規劃調查隊及第一至七個水文站。 |
民國53年 |
1964年 |
1月7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民國54年 |
1965年 |
7月2日 |
˙水利局公布「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
民國55年 |
1966年 |
9月15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民國57年 |
1968年 |
3月 |
˙增設河川治理規劃總隊。 |
民國58年 |
1969年 |
8月5日 |
˙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地下水工程處併入水利局。 |
民國59年 |
1970年 |
1月 |
˙辦理農田水利會第五屆改選
˙將新港及新海農田水利會分別併入台東及桃園水利會 |
1月22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2月9日 |
˙水利局修正公布「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
民國64年 |
1975年 |
1月 |
˙實施農田水利會健全方案 |
9月2日 |
˙水利局頒訂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加強渠道管理實施計畫 |
民國65年 |
1976年 |
7月1日 |
˙ 臺灣省政府土地資源開發委員會裁撤,業務併入水利局;並裁撤第十、十一工程處以及蘇澳、高雄轉運站,原十二工程處改為第十工程處,並在工程處下增設調查課。 |
民國67年 |
1978年 |
8月28日 |
˙水利局頒訂「工廠、礦場、畜牧場廢水擅自排放農田灌溉系統限制事項」 |
民國68年 |
1979年 |
7月 |
˙全面推廣全省各農田水利會監視水質污染工作 |
民國69年 |
1980年 |
2月22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 |
7月19日 |
˙水利局頒訂「省補助各農田水利會辦理灌溉排水工程事項」 |
10月30日 |
˙水利局修正「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 |
12月17日 |
˙水利局修正公布「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
民國70年 |
1981年 |
2月16日 |
˙水利局頒訂「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受理申請使用水利造物處理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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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頒訂「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水利設施與其有關公共設施之管理維護權責處理要點」 |
5月21日 |
˙水利局頒訂「台灣省各地農田水利會灌溉蓄水池管理要點」 |
12月 |
˙農田水利會健全方案結束,籌辦農田水利會第六屆選擇,並將新苗農田水利會劃分為新竹及苗栗二個水利會 |
民國71年 |
1982年 |
3月27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民國72年 |
1983年 |
1月25日 |
˙水利局頒訂「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土地灌溉、排水受益變更處理要點」 |
民國73年 |
1984年 |
2月 |
˙推行河道整理計畫 |
民國74年 |
1985年 |
6月1日 |
˙成立「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 |
民國75年 |
1986年 |
1月31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省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民國82年 |
1993年 |
2月3日 |
˙水利局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
民國84年 |
1995年 |
5月27日 |
˙水利局修正「台灣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
11月8日 |
˙水利局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
民國85年 |
1996年 |
2月27日 |
˙公告「廢水及污水排入農田灌排系統限制事項」 |
12月 |
˙合併經濟部水利司與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改為「經濟部水資源局」。 |
民國86年 |
1997年 |
3月 |
˙經濟部水資源局公佈「台灣水資源政策白皮書」 |
10月24日 |
˙奉行政院核定推動「台灣地區水文觀測現代化整體計畫」 |
1月 |
˙臺灣省石門水庫管理局、曾文水庫管理局、鯉魚潭水庫管理局與水利局下的第一至第十工程處、中部、南部水資源開發工程處、規劃總隊、機械工程隊、阿公店水庫管理委員會、石岡壩管理委員會整併為臺灣省北、中、南水資源局、臺灣省第一至第九河川局及臺灣省水利規劃試驗所。 |
5月 |
˙5月,臺灣省政府建設廳第六科和原有的水利局合併成立「臺灣省政府水利處」,屬省府一級機構。 |
民國87年 |
1998年 |
9月25日 |
˙施行「經濟部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
民國88年 |
1999年 |
7月 |
˙原台灣省水利處改隸為經濟部水利處 |
11月16日 |
˙成立第十河川局。 |
民國90年 |
2001年 |
8月3日 |
˙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揭牌成立 |
民國91年 |
2002年 |
3月28日 |
˙經濟部水利處及經濟部水資源局、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等水利機關合併為經濟部水利署 |
民國112年 |
2023年 |
9月26日 |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15個所屬機關名稱由局(所)變更為分署,包含水利規劃分署、十個河川分署、三個水資源分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