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背景
海淡水具有穩定、不受氣候影響之特性,已被廣泛應用於海島、沙漠等淡水資源缺乏的地區,解決淡水資源短缺的問題,而台灣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加強供水韌性,減少對降雨的依賴,政府已將海淡水列為我國重要水資源策略之一。
推動情形及效益
自1989年起,政府陸續於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區興建海水淡化廠,目前已完工營運中計24座,總產水量每日4.3萬噸,歷經百年大旱後政府加速推動海淡廠計畫,臺灣本島從北到南共規劃 6 處可行廠址,並優先推動新竹及臺南產水量各 10 萬噸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