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編制》
土地管理組為本署一級單位,分設第一、第二及第三科,成員包 括組長室置組長、副組長及簡任秘書。
第一、第二及第三科共設置科長三名、視察二名、副工程司四名、專員一名、工程員四名及科員五名。
《業務職掌》
組長:吳益裕(聯絡電話:04-22501353)
副組長:胡誌芳(聯絡電話:04-22501371)
簡任秘書:施佩伶(聯絡電話:04-22501354)
組長:綜理本署土地業務之規劃與運作並推動本署與所屬機關整體性之土地業務作業。
第一科:科長 梁顥懷(聯絡電話:04-22501356)
一、水利用地私有土地徵收作業、協議價購作業之審核及陳核
二、水利用地公有土地撥用作業之審核及陳核
三、水利用地取得涉及地上權補償之審核及陳核
四、水利用地各項救濟金之審核及陳核
五、水利用地取得疑義之協調及督導
六、安置計畫配合執行之協調及督導
第二科:科長 葛藹華(聯絡電話:04-22501364)
一、河川私有地處理計畫之政策
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三、公共用地財產量值異動處理
四、河川浮覆地處理
五、水利用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處理
六、水利用地報廢、供撥及異動處理
七、會審區委會審議土地開發案件
八、公用水利用地移交縣市政府接管
九、核發土地使用現況未違反水利法之證明文件
十、中央管河川、區域排水、海堤及水庫蓄水範圍內土地管用合一撥用
第三科:科長 丁振興(聯絡電話:04-22501375)
一、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
二、會審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都市計畫變更案件
三、中央管河川、排水及轄管水庫周邊綠美化場地維護管理
四、本署轄管綠美化場地維護管理與認養有關事項之訂定、推動及維護成效定期考核
五、依水利法辦理容積移轉相關法規之研訂、作業流程之設計及檢討
六、中央管河川依水利法辦理容積移轉之控管、督導及預、決算之審核
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轄管河川及區排案工程用地取得之控管及督導
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轄管河川及區排案用地費預、決算之控管及督導
九、水利用地植樹固碳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