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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公開展覽「雲林縣一級海岸防護計畫」(草案)及舉辦公聽會。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16條規定。

 

公告事項:

  1. 公開展覽期間與地點:10889日起,於雲林縣政府及所轄涉海岸地區雲林縣麥寮鄉公所、雲林縣臺西鄉公所、雲林縣四湖鄉公所、雲林縣口湖鄉公所公開展覽30天,旨揭計畫草案亦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及水利規劃試驗所全球資訊網/動態報導及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內公開。
  2. 公聽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08820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在雲林縣口湖鄉公所3樓禮堂舉辦。
  3.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草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局提出,俾供提送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