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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研擬、檢討及修訂
2.水利災害緊急應變體系建立、檢討事項
3.追蹤、整合各單位緊急應變及復原重建進度
4.成立水(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經濟部暨水利署水(旱)災緊急應變小組之相關事項
5.水利設施災害彙報
6.水情分析評估、通報、通訊、決策等系統之建立
7.水情資訊系統研發、更新、維護與服務
8.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推動、 執行
9.督導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建造物安全檢查督導小組辦理相關事宜
10.督導各單位辦理防汛(旱)器材檢查及準備
11.辦理水利防災教育訓練、講習事項
12.督導各單位辦理防汛(旱)演習事項
13.分期辦理中央管河川防洪預警報系統規劃、建立、維護與運作
14.旱災預警報系統建置
15.水利防災預警報軟硬體系統更新與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