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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區域計畫法等法規,受理民眾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於本署權管環境敏感地區範圍內。

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檢具申請書(函),格式請參考申請書(函)範本。
(二)申請查詢之土地如有重測或分割,請一併列出重測前後地段、地號或分割前地號;或附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俾利比對。
(三)申請筆數超過10筆者,請檢附土地清冊;屬土地重劃或工業區開發案,請一併檢附基地範圍圖。

二、申請書件請郵寄至:經濟部水利署,地址: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三、本署聯絡窗口:工程事務組(四科),聯絡電話:(04)2250-1307~1314

四、案件處理期間為25日曆天。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建立「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https://eland.nlma.gov.tw/SEPortal)彙整各機關環境敏感地區圖資及應免查行政區資料,經由該平台申請可提升查詢效率並節省公文往返各機關之查復作業時間,建請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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