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具體落實執行出流管制,已依水利法授權訂定下列各相關子法,未來仍須由各部會及社會大眾的持續合作推動,於法令規範面、技術面及制度面共同配合,逐步落實有效提升整體流域耐洪程度,達韌性國土之目標。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查收費標準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 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