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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條款內容

您好,感謝您蒞臨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本署)檔案應用服務專區網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您填寫本署檔案線上申請服務前,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1. 蒐集之目的:為辦理檔案應用申請。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1) 辨識個人者:姓名、居住地址、連絡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 個人描述: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本署因提供服務所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3) 對象及方式:本署或案件權責之公務機關將使用於辨別您的身分並提供您檔案應用之服務。

4.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