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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臺南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及舉辦公聽會。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1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與地點:訂自114年10月1日起,於臺南市政府(永華及民治市政中心)及所轄涉海岸地區北門區公所、將軍區公所、七股區公所、安南區公所、安平區公所及南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旨揭計畫草案亦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及本分署(公告訊息/海岸防護計畫專區)內公開。

二、公聽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在安平區公所3F中型會議室及下午1時30分在將軍區老人文康活動中心舉辦。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草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第六河川分署提出,俾供提送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