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質資料蒐集填報
一、經濟部為執行「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已建置多元化提交資料管道,各單位可善加利用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線上填報」功能。
二、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凡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接受政府補助或獎勵之機構、團體、學校或個人等辦理地質調查,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土地開發計畫審查通過或建照執照核發後,應依前開規定提交或彙報之地質調查相關資料。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及資料提交便利性,免卻公文往返作業時間,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https://dcm.gsmma.gov.tw/)線上填報頁面,提供選擇「使用憑證填報」功能,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帶出使用者前次相關資訊,節省輸入時間並確保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請各單位轉知所屬依說明所示傳達相關單位或個人善用。
四、另為方便查詢資料提交現況,前揭系統「公開目錄及查詢」頁面設有「地質報告目錄」及「機關彙報結果」可供查閱。
五、線上填報操作說明請至https://gov.tw/U55下載。本案如有資料提交行政相關問題,請洽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承辦人蘇祐鼎技佐,電話:(02)2946-2793分機3051;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系統建置承商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謝工程師,電話:(02)2345-2177分機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