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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相關法令及規定:
  建築法、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貳、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計圖說。
  三、設置處所現場照片。
  四、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安全證明書、廣告物電器配置安全證明書(如附件)。
  五、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處所使用權同意書(如附件)。
       六、設置處所之所有權證明文件。(申請地面樹立廣告者,應加附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謄本)
       七、委託書。
       八、申請人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九、承造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十、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之文件。

參、補充說明:
  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之招牌廣告,其系統連網環境欠缺資通安全防護措施或防護不全者,主管建築機關得以書面命設置者立即停止使用並改善之。
肆、作業內容:
  流程說明:如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