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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北區水資源局時期 【87.01.23 ~ 88.07.01】台灣省政府為推動水利事業與統一事權,分階段整合水利機關;由於淡水河為中央管河川,經濟部將籌設淡水河專責管理機關,于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成立台灣省北區水資源局因此將原台灣省石門水庫管理局與台灣省水利局第十工程處整合,原十工程處辦公處所成為台灣省北區水資源局業務單位工程組、計畫組及會計室,行政室部分人員之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