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水權登記機關資訊 |
2 | 原住民地區經濟涉及水資源之管理與保育權責及水權自主等問題 |
3 | 何謂水權? |
4 | 用水標的之順序為何? |
5 | 登記之水權因水源水量不足,發生爭執時,何者有優先權? |
6 | 登記之水權因水源水量不足,發生爭執時,若順序相同者,何者有優先權? |
7 | 登記之水權因水源水量不足,發生爭執時,若順序相同而同時取得水權者,何者有優先權? |
8 | 水權取得後,繼續停用逾幾年者,經主管機關查明公告後,即喪失其水權,並撤銷其水權狀? |
9 | 主管機關因何者需要,得變更或撤銷私人已登記之水權? |
10 | 水權之取得、設定、移轉、變更或消滅,非依水利法登記不生效力,何者不適用之? |
11 | 水權登記,何時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
12 | 申請地面水水權相關資訊由何得知? |
13 | 水權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哪些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 |
14 | 申請書應記載哪些事項? |
15 | 水權登記與第三人有利害關係時,應於申請書外加具何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