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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申請至核發水權狀、臨時用水執照,辦理流程期間需要多久工作天?

一般而言,水權申請自受理申請、文件審查、現地履勘審查、公告15天程序,至核發狀照為止,辦理期間約為52個工作天,臨時用水執照約為45工作天,但該辦理期間不包括申請人文件補正及異議處理之天數;如果您對於您申請之水權登記案件進度有所疑義,於水權資訊網站(網址:https://wr.wra.gov.tw/ )查詢,或直接向各水權主管機關詢問各單位聯絡資料(https://wr.wra.gov.tw/WRTInfoFrontEnd/Apply/ApplyOrg/)

聯絡單位:水源經營組五科
聯絡人:黃詩評
聯絡單位電話:04-2250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