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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104年度【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案件名稱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
發布單位公聽會歷史區
發布日期105-10-14
截止日期105-11-13
工程地點屏東市
內文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0501091220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104年度【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04年12月3日於高雄市杉林區公所會議室舉行104年度【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修正會議紀錄:「第十項、第一次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ㄧ)陳○○君言詞陳述意見:1.建議新設護岸要有水防道路,且道路寬度要足夠,以利通行。2. 原有護岸水防道路旁之水溝若無功能,建議封住,增加路寬。上開所提事項,經檢討後,說明如下:1.有關台端建議施設水防道路,將於本工程辦理測設時納入設計考量,本工程之水防道路寬度會依現況調整,寬度約6-8公尺。2.有關原有護岸水溝仍有排水功能,另辦理水溝加蓋將造成爾後維護管理清淤困難,故仍維持原既有水溝型式。」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