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24日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0501103590號附件:主旨:公告修正104年度【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及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04年12月3日及104年12月30日於高雄市杉林區公所會議室舉行104年度【旗山溪十張犁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及第2場公聽會,修正會議紀錄:「第七項、興辦事業概況、(二)本局工務課說明:本工程左岸施作護岸長度900公尺。」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