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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岸管理法於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依該法第16條規定,海岸防護計畫擬定機關於計畫擬訂後送審議前,舉行公聽會,以使各界瞭解該計畫目的及內容,並廣泛蒐集各方意見,併同報請審議。
二、公聽會日期與地點:分別訂於108年8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彰化縣鹿港鎮公所禮堂及同日下午14時於彰化縣芳苑鄉公所禮堂舉辦(村里長及相關民眾請就近擇場次參加)。
三、檢附公聽會議程資料1份(如附件)。
四、旨揭計畫草案亦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訊息/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及水利規劃試驗所全球資訊網/動態報導及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內公開,請逕至下載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