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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媒體大幅報導檢察機關偵辦公務人員持國民旅遊卡,透過旅行社以「假消費、真報銷」方式詐領強制休假補助費弊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推動國民旅遊卡係行政院經建會歷經一年半之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都經長期審慎評估決定,實施以來絕大多數公務人員都能依相關規定程序辦理,很遺憾仍有少數公務人員以國民旅遊卡,透過旅行社以「假消費、真報銷」方式詐領休假補助費之情事。本次配合推動「國民旅遊卡」措施,公務人員休假補助改以持用國民旅遊卡消費方示辦理,主要是為導引公務員在觀光相關產業消費,藉以振興地方觀光相關產業之發展,且休假補助費,係一種額外之福利,並非公務人員固定給與,且歷年來均配合政府政策決定調整其請領補助方式及額度,對於請領條件並均有一定之限制。
  近來發生少數公務人員涉嫌持用國民旅遊卡以「假消費、真報銷」方式詐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不法行為,刻正遭檢調單位追查,主要係誤認休假補助費係其可支配之一種現金給與,故有「假刷卡、真請領休假補助」之情事。報載部份公務人員不清楚相關規定,人事行政局特別提出說明:相關規定均置於該局網站「問與答」中詳予說明。
本署員工若有前述情事者,尤其係透過「佳侶旅行社有限公司」辦理者,請儘速向政風單位報備及尋求協助,並主動繳回休假補助費,在此,請各同仁於領取休假補助金時,務必依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以免誤觸法網,因小失大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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