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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溪新庄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案件名稱旗山溪新庄護岸防災減災工程
發布單位公聽會歷史區
發布日期104-12-10
截止日期105-01-09
工程地點高雄市杉林區
內文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函
機關地址:90093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聯 絡 人:林志旻
聯絡電話:08-7745626
電子信箱:wra07016@wra07.gov.tw
傳 真: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04011015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本局104年度【旗山溪新庄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公告1份,敬請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會議公告惠請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杉林區公所、高雄市杉林區新庄里辦公處,於貴府(公所、村(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村(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予以張貼公告周知。
四、本公聽會紀錄已張貼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七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