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105年度【三峽河東園護岸下游延長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時間:105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三、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公所3樓大禮堂。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五、本公聽會開會通知已上網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十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