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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三峽河東園護岸下游延長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案件名稱三峽河東園護岸下游延長工程
發布單位公聽會歷史區
發布日期106-01-13
截止日期107-12-28
工程地點新北市
內文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三峽河東園護岸下游延長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6年1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
三、地點:新北市樹林區公所3樓大禮堂。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本公聽會開會通知已上網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第十河川局(進入首頁後點選:公告訊息>公聽會>第十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