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積極推動發展水域型太陽能,水利署近期完成窒礙因素盤點,協調內政部、財政部及台灣電力公司,放寬設備面積、回饋金收取及饋線等,順利排除行政障礙並提高誘因,協助各縣市政府加快光電發展的腳步。
水利署表示,滯洪池水域面積廣、遮蔽少、水位變化小,相當適合施設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系統。行政院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即與各縣市政府協力合作,就已完成的滯洪池,在不妨礙原滯洪功能情形,推展該綠能發電系統;並綜整推展過程所遭遇問題點,積極溝通協調解決,朝綠能低碳目標邁進。
各縣市政府發展滯洪池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目前屏東縣政府已完成3座滯洪池約1.5百萬瓦發電系統,且已併聯發電;高雄市、台南市及彰化縣政府也已完成5座滯洪池約14.3百萬瓦招商作業;雲林宜梧招商公告中;嘉義新塭、雲林海豐支線及屏東海豐生態池等3處,招商文件研議中,預定106年底前可陸續公告招商。
水利署強調,後續也將再盤點可增設水域型太陽能發電系統地點;有興趣及專業的廠商除可注意推動中各縣市政府相關網站外,另可至水利署「水庫與滯洪池水域型太陽能」專網「招商資訊」查詢,歡迎與政府共同齊力開發天然綠色能源。
水利署發言人:王副署長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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