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22日
發文字號:水四工字第109010039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和社溪同富九鄰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及公告,敬請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本公聽會紀錄已張貼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 :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四河川局)。
三、旨揭會議紀錄惠請南投縣政府、信義鄉公所、神木村辦公處,於貴 府(公所、村(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與村(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 予以張貼公告周知。
正本:南投縣政府、南投縣信義鄉公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土地所有權人張進福、土地所有權人黃春成、土地所有權人黃木饗、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村辦公處、南投縣水里地政事務所、聯聖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