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興辦113年度大安溪竹林護岸改善工程用地取得第2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分署興辦113年度大安溪竹林護岸改善工程用地取得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13年2月17日(星期六)上午10時。
三、地點:達觀社區活動中心(臺中市和平區達觀里東崎路一段50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五、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