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召開「光復溪大全護岸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第1場公聽會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光復溪大全護岸堤段防災減災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時間:106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三、地點: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會議室。四、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網站及106年7月21日更生日報。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