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0901001420號
附件:
主旨:興辦【東港溪萬巒護岸防災減災工程】第二場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本局興辦【東港溪萬巒護岸防災減災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地點:109年1月16日上午10時整/屏東縣萬巒鄉公所對面會議室。
三、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