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回收率查驗並非所有用水人都有需要辦理,若用水人評估比同產業更節水、用水回收率更高時,可委請查驗機構查驗用水回收率,若經查驗用水回收率數值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行業基準區間或以上者,則地面水及自來水部分,收費費率可由3元/立方公尺降為2元/立方公尺/或1元/立方公尺。
查驗費用原則上與驗證場域大小、用水複雜度及用水人資料齊備程度相關,且經濟部公告之「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指引」已訂有查驗之收費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000元/人天(含稅)。(詳參「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指引」第六章之建議查驗人天表)。用水人得斟酌經濟效益並採自願性辦理。
此外,用水人辦理用水回收率查驗同時亦可展現在企業永續經營ESG中,以提升國際競爭力與形象。
聯絡單位:保育事業組
聯絡人:楊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02-8941-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