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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供水者沒有計量設備,該怎麼辦?

依據「耗水費徵收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4,以用水人排放水量、中央主管機關查核或其他科學方法擇一推估之水量。其他科學方式包含馬達用電量推算、流量推估法等科學計算方式。

聯絡單位:保育事業組
聯絡人:楊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02-8941-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