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保育事業組)
(02)-8941-5078
自來水法第12-2條、12-3條。
O一八水利、農田水利行政、一三五 資(通)訊服務、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COO一辨識個人者、COO三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