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113年2月22日第246次擴大署務會報署長裁示略以,針對調適、減災相關措施於5月20日前研擬水利法修正草案,請王副署長督導。 二、王副署長藝峰於3月1日邀集簡主任秘書振源、防災組、河海組、水政組及綜企組召開第一次研商會議,擬訂三大課題檢討水利法修正: (一)因應防災需求,完善整備及減災法源依據。 (二)河川水環境納入水利法法源。 (三)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納入河道外非工程措施。
一、緣起:113年2月22日第246次擴大署務會報署長裁示略以,針對調適、減災相關措施於5月20日前研擬水利法修正草案,請王副署長督導。
二、王副署長藝峰於3月1日邀集簡主任秘書振源、防災組、河海組、水政組及綜企組召開第一次研商會議,擬訂三大課題檢討水利法修正:
(一)因應防災需求,完善整備及減災法源依據。
(二)河川水環境納入水利法法源。
(三)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納入河道外非工程措施。
113年
1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