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依據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規定,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每2年應檢討修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由於「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前於111年6月修正在案,至113年將屆期2年,爰召開修正草案研商會議,由林副署長元鵬主持並邀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專家學者、行政院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颱洪組委員、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委員及性別平等會委員一同進行討論,使計畫內容更符合實際應用所需。

類別

113年

事件時間

11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