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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政院109 年5 月6 日院臺經字第1090012044 號函核定之「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0~115 年) 」,因應氣候變遷,納入相關情境評估,以能於連續三天超大豪雨(500mm/24hr)或時雨量達100mm/hr 的強降雨下,辦理24條中央管河川及 2 條跨直轄市、縣(市)水系之「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規劃」(或簡稱為調適規劃),導入如逕流分擔措施及在地滯洪等土地分擔逕流調適策略,並訂定重要保全地區一至二日退水之規劃目標;並針對都會區高風險河段,適度提高水利建造物檢測頻率,針對已完成風險評估及水利建造物檢查者,使殘餘風險降低至中低風險以下,以達溢堤不潰堤之目標。

歷年我國針對重大災害或地區發展提出諸多專案性計畫,已大幅改善水道水患風險與易淹水地區洪氾課題。本規劃將透過氣候變遷壓力測試釐清流域外水水道與內水造成土地洪氾風險區位,並審視相關既有工程與非工程措施如何持續改善水道防洪設施功能與提升國土承洪調適能力。規劃以流域為整體考量,整合治理方向與管理調適策略,以因應未來環境情勢變化。

本規劃跳脫以往以水道治理為主與傳統灰色工程河川治理思維,將打造國土韌性承洪觀念,並以管理治理並重模式,承襲 NbS (Nature-Based Solutions)理念,以融合自然為本的治水思維,將生態系服務功能納入整體考量,營造水、自然與人相互之平衡關係。原則以水道風險、土地洪氾風險、藍綠網絡保育及水岸縫合為規劃主軸,導入民眾參與,將流域上、中、下游扣合國土與海岸空間規劃,並以跨域合作連結水道治理、海岸管理、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在地滯洪、結合水文化、建構水岸縫合、國土綠網合作、藍綠帶網絡保育…等措施。目標由下而上改善國土與社會面對風險之能力與因應氣候變遷風險之調適作為,並符合社會大眾對水的想像、對水的期望以及與水的關係(詳圖1)。

圖1 各階段規劃適合尺度與圖表呈現方式參考示意圖

圖1 各階段規劃適合尺度與圖表呈現方式參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