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河川分署(下稱四河分署)每年於汛期前,依據「水利法」第49條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進行轄區內水利建造物之定期檢查。為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水文挑戰及震災風險,四河分署今年度除落實「制度化複查」與「科技檢測」外,更強化了年中追蹤管考與特定風險防範機制,確保防災整備無縫接軌,各項精進作為如下:
一、年中追蹤與重點防災:滾動式檢討
為確保年度檢查缺失獲得實質改善,並因應汛期颱風豪雨的影響,四河分署於114年下半年密集召開多次研商會議,針對改善進度與高風險區域進行總體檢:
- 定期檢查改善案件追蹤(第1、2次會議):分署分別於114年8月28日 及 10月30日 召開改善案件追蹤及研商會議。
- 災後巡查與科技輔助:特別針對0731豪雨後的轄區巡查狀況進行研討,盤點新增劣化位置、高灘地流失熱點及疑似堤防掏空路段。針對肉眼難以辨識的風險,以透地雷達進行深層檢測。
- 改善進度管控: 嚴格控管各河段改善案件辦理情形,針對尚未完成改善之案件,亦要求擬定具體的因應防汛措施,確保設施安全。
- 清水溪堰塞湖風險防範: 針對轄區內特殊的複合型災害風險,分署於 114年10月23日 召開「清水溪堰塞湖風險防範工作會議」。會中檢視草嶺堰塞湖的監測數據與檢測預防工作,強化預警機制,以降低大規模崩塌對下游造成的潛在威脅。
二、 檢查前:專業培訓與科技導入
承接上述的檢討與防範工作,為提升同仁對於次年度(115年)檢查實務的應用能力,四河分署於114年10月31日舉辦「115年度水利建造物定期檢查行前教育訓練」。
本次訓練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防災與水環境研究中心 劉興昌博士,講授「水利建造物非破壞檢測技術&實務」,並安排戶外現地實作,指導同仁操作地電阻及佈設測線,提升對結構內部隱蔽性損壞的檢測能力。
三、 檢查後:制度化複查與SOP精進
為確保檢查品質,四河分署採取多項標準化作業:
- 標準化地震應變 SOP: 汲取 0403 地震經驗,訂定「地震後不定期檢測 SOP」,結合志工協巡、空拍機及 CCTV 針對高風險區進行快速確認。
- 制度化複查: 114年度分署內複查工作於 1月21日至1月23日 執行,針對雲林縣麥寮鄉六輕聯絡道路、彰化縣漢寶村等42處重點區域進行實地複查,確認列為「立即改善」或「注意改善」項目的改善成效。
四河分署透過「平時定期檢查、災後加強巡查、年中滾動追蹤」的嚴密防護網,結合透地雷達等科技檢測技術,持續強化水利建造物韌性,守護轄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