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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治理規劃業務自民國56年10月成立河川治理規劃總隊成立以來,可簡要歸納幾個階段:

一、台灣省主次要河川治理規劃

為利規劃工作推動,於民國56年10月成立河川治理規劃總隊(水利規劃試驗所前身),使河川治理先透過河川規劃(如束洪、導洪、蓄洪、分洪、避洪等較多面向進行思考),擬訂河川治理計畫,經審議公告後再據以實施。主要河川高水治理規劃及計畫,為十二、十四項經建及六年國建防洪工程之依據。

二、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

經濟部水利署秉承政府「挑戰2008—生態治河、親水建設」重大政策,於民國93 年起推動「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93 年∼97 年)」(第一期), 以建置河川基本資料、改善河川環境、確保河川正常機能,維護及營造自然豐富之水邊環境及親水遊憩空間、促進河川生物多樣性為目標,使達成重要河川防災減災及營造自然豐富河川環境之重要任務。配合國家「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建立繁榮、公義、永續的美麗台灣之生活環境總目標,辦理第二期計畫(98 年~103 年)。

三、基隆河整體治理

基隆河為淡水河水系一大支流,基隆河南湖大橋以上河段,河流蜿蜒於山谷間,河道兩旁均屬河谷地形,平地面積狹窄地勢低窪,因其鄰近台北都會區,致兩岸土地高度開發利用,造成嚴重與水爭地現象,且由於地理位置與地形影響,流域山區形成兩大降雨中心,一為上游火燒寮山區,一為下游陽明山區,每遇颱風極易產生暴雨,導致山洪暴發,引起低窪地區遭洪水淹沒形成災害,其中尤以汐止、五堵地區最為嚴重。

民國89年11月經濟部水利署研提加速優先推動「員山子分洪工程計畫」,期以分洪方式減少下游洪水量降低中下游之洪患風險,惟單獨實施員山子分洪並無法達到治理基本計畫重現期200年洪峰流量保護程度,爰此,本分署(原水規所)研提「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於民國90年5月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詳圖1。

 

圖1 民國91年工程設計分洪路線圖

圖1 民國91年工程設計分洪路線圖

 

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之初期,實施治理計畫已於民國91年3月底完成,完工後僅能防範10年重現期之洪峰流量,在兩岸已高度開發、河槽受限、容洪空間有限下,乃研議各種可能方案,以減輕基隆河洪患。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係在員山子分洪工程推動前提下,進行相關整治對策,本分署辦理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於民國91年4月奉行政院核定,為解決基隆河水患問題計畫方向及方案概分為防洪或蓄洪、分洪、疏洪、滯洪、支流截流及河道疏浚等工程措施,在非工程措施方面,包括低窪地區洪災保險、易淹水區土地使用規劃、洪氾區管制及劃設等,詳照片1、2。

 

照片1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施工前照片

照片1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施工前照片

 

照片2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完工後照片

照片2 基隆河員山子分洪完工後照片

 

四、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為有效改善地層下陷區、低漥區及都市計畫等地區之淹水問題,進而保護民眾居家安全,保障國家經濟命脈,民國94年經濟部提出比照基隆河模式,系統性治理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海堤,有效解決淹水問題之構想後,奉行政院第10次財經會報院長裁示,原則同意,並由經濟部研提實施計畫。

於民國95年至102年,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完成得子口溪、南崁溪、苑裡溪、林邊溪、太麻里溪、知本溪、利嘉溪及美崙溪等治理規劃工作。

五、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

將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民國110 ~115年),係規劃將以氣候變遷風險情境作為流域防洪能力之壓力測試,釐清高中低風險區位,導入風險管理概念,研提氣候變遷調適作為,同時亦考量棲地環境保育、水岸風貌、水文化、水歷史及自然地景營造,以提升水岸環境品質,打造「韌性承洪,水漾環境」為目標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