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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災經濟部災害緊急應變小組」第4次工作會議

年度99年
事件時間99-05-20
內容由楊署長偉甫親自出席,本次會議重要決議:
ㄧ、自來水停止及限制供水措施第二階段針對工業用水大戶減供5%部分,請台水公司及工業局研商討論是否可增加減供量,以利乾旱時期水源調度。二、請水利署各水資源局預為評估梅雨及汛期降雨不如預期時供水因應策略。
三、99年1期作停灌補償分攤經費,請水利署函文各相關單位於6月15日前將經費撥入水利署帳戶,以利7月起發放。
四、石門水庫灌區99年1期稻作自5月21日至6月20日為抽穗開花期,其所需灌溉用水量請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邀請相關單位召開水源調度協調會議協商討論。
五、嘉南地區99年2期稻作請依曾文-烏山頭水庫蓄水量分組供灌及延灌,並加強監控水情滾動式檢討供水策略。
六、嘉義、台南及高雄地區梅雨季降雨不如預期,必須採取進一步停止及限制供水措施時,請各縣市政府配合辦理並協助向民眾宣導說明。
七、請水利署彙整節水比賽辦理情形與成效資料,並以部長箋函請各縣(市)長加強辦理節約用水。
八、目前雖仍處抗旱狀態,惟鑑於汛期已屆,請各相關單位確實落實防汛整備工作,降低災害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