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事業之性質:水利事業。二、事由:說明「塔寮坑溪龜山區龍壽里防洪整治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三、工程位置:桃園市龜山區。四、日期:106年10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五、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3樓大禮堂。六、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七、本公聽會開會通知已上網公告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進入首頁後點選:政府資訊公開>公聽會>第十河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