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第八河川局「紅石溪堤防(第一期)工程」第2場公聽會一、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辦理。二、本公聽會時間訂於104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09:30時假臺東縣關山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公聽會紀錄詳如電子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