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興辦「三峽河劉厝埔護岸基礎設施防護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分署已於112年10月26日於新北市三峽區八張市民活動中心舉行興辦「三峽河劉厝埔護岸基礎設施防護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