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水七工字第11201003871號 附件: 主旨:辦理【隘寮溪舊南勢橫堤段(含導流堤)整建工程用地取得】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已於112年1月16日於屏東縣高樹鄉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行【隘寮溪舊南勢橫堤段(含導流堤)整建工程用地取得】公聽會,檢附本次會議紀錄,敬請予以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