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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地下水徵收未扣除9,000立方公尺再起徵,或與地面水一樣享有優惠費率?(1立方公尺=1度)

地下水為國家重要水資源,其水源涵蓄時間冗長,是抗旱時期重要備用水源,為避免耗水費開徵後,用水人取用地下水致水源枯乏,造成地層下陷問題,故凡徵收對象取用地下水者,其使用量全數列入計徵,費率維持原3元計。

聯絡單位:保育事業組
聯絡人:楊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02-8941-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