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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用水量都要徵收耗水費嗎?

目前僅就枯水期(前一年11月至當年4月)6個月之用水量徵收,豐水期用水暫不列入耗水費徵收範圍。但未來如豐水期仍有缺水危機時,仍可依耗水費徵收辦法第13條費率。

聯絡單位:保育事業組
聯絡人:楊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02-8941-5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