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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河川區域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一般性海堤之使用行為保證金收取及退還基準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3日經濟部水利署經授水字第11260202480號令修正發布第1、2、5、6點;並自即日生效。

類別

112年

事件時間

1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