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副署長藝峰主持,假本署臺中辦公區第4會議室召開,因應本署111年3月11日於五河局召開111年度防災整備座談會結論,當颱洪事件即事件即將發生時,如何適用相關法令規定,於河川區域內未徵收之私有地進行清疏整治,俾利通洪;河川區域內既存建物如何因應,依河防安全風險順序分年分期排拆,逐步推動。爰邀請本署相關單位召開本次研商會議。
111年
11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