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副署長宏莆主持,假本署臺北辦公區第1會議室召開,考量後續工作尚涉及興辦模式(採購法及促參法)檢討及陳報行政院等行政程序,為利計畫順利推動,爰召開本次會議研商討論後續推動方式。
111年
11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