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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第4次跨部會執行情形會議

曹副署長華平主持,假本署臺北辦公區第1會議室召開,對於行政院108年9月9日核定「全國治水會議結論行動方案」,方案訂有4大論點,包含23項執行對策,每項對策皆包含一年內(108~109年)、三年內(108~111年)及後續長期預計完成工作項目。前開一年內工作項目,經濟部業於110年8月24日前次(第3次)跨部會執行情形會議確認皆辦理完成,今(111)年是三年內預計完成項目的最後一年,鑑於各部會依照行政院核定行動方案已將治水工作融入業務,且各階段管考作業皆如期如質進行中,故下次跨部會會議定於明(112)年初召開,以檢視確認各部會三年達成情形,並請各部會於跨部會會議召開前至少開會一次控管進度。

類別

111年

事件時間

111-03-03